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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永義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   更新时间:2022年03月29日
 
各班级: 为鼓励品学兼优的学生,资助综合表现良好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香港永义实业(湖州)有限公司在我校设立冠名奖助学基金——“永義奖学金”,以奖励优秀学生,促进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帮助学生养成感恩、仁爱、奉献的社会情怀。现将2020-2021学年“永義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标准 1、奖励对象为我校在册全日制学生,学院每年奖励品学兼优学生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各2名。 2、奖励标准为每人5000元。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热爱社会主义国家,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校规校纪,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诚实守信,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2.学习勤奋,刻苦钻研,扎实掌握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质健康测评成绩达到合格(60分)及以上(体育课免修学生除外)。 4.积极参加各类有益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积极投身社会实践,热心公益事业,公益服务时间达标(15小时); 5.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文明,自觉遵守文明寝室公约,寝室内务达标。 6.学年成绩有不合格者、受到学校通报批评、有旷课记录者,不得参评。 (二)奖学金评选条件 评选优秀学生,在符合基本条件基础上,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学习成绩优异,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奖学金荣誉。 2、专业技能水平突出,获得过省级技能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3、创新创业方面有突出表现,省级创新创业大赛获奖,或创业项目、创新创业成果经创新创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认定。 4、有其他突出表现,获得市级及以上荣誉。 评选优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符合基本条件基础上,应符合下列条件: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档,学习勤奋,综合素质良好;参与集体活动、社会公益服务突出的优先考虑。 三、评选程序 1、学生本人向所在班级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评选审批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学生所在班级进行资格审查,并向所在二级学院推荐; 2、以班级为单位,在学生个人申报的基础上,各班级评议小组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初审后提交二级学院办公会议集体审定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处。 3、学生处组织审核后,报永義奖学金监管委员会审议后提交学校学生奖惩工作委员会审定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表彰。 四、其他 各二级学院于2022年4月1日前将评选审批表和汇总表(见附件)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学工办6201(另附纸质佐证材料),联系人:刘刚,联系电话:17815728689。 艺术设计学院学工办 2022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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